一、调整改派对象
1.已变更就业单位,现就业单位要求持《报到证》报到者;
2.原属“待就业”现已就业,且单位要求持《报到证》报到者;
3.报到证有错者。
二、调整改派适用范围及时间
毕业离校之日起2年内皆可提出申请;
2015届毕业生的改派于7月31日前由学校统一办理;2015年8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2015届毕业生在我校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自行前往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办理改派事宜。
三、调整改派资费标准
1.变更就业单位,调整改派资费为50元;
2.原属“待就业”现已就业,调整改派资费30元;
3.报到证丢失,补办报到证资费30元;
4.报到证信息有误,调整改派不收取任何费用。
(注:7月31日之前由学校统一代办改派;8月1日起,应届毕业生自行前往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办理改派。)
四、调整改派所需材料
(一)调整改派所需材料
1.现单位《就业协议书》或其他接收证明(如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不需此项);
2.原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首次就业的毕业生不需此项);
3.原《报到证》;
4.学校出具的《重庆市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审批表》(往届毕业生不需提供此项)。
(二)补办《报到证》所需材料
1.应届毕业生:学校出具的《重庆市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审批表》(备注栏应注明“遗失补办”字样);
2.往届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亲笔书写的补办申请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学校将不再负责办理其调整改派手续
1.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坚持个人无理要求经教育仍坚持不改而被单位退回的;
2.因违反协议而被单位退回的;
3.报到三个月后体检不合格而被单位辞退的;
4.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或无故不按签约单位要求时间报到的;
5.办理了申请不就业手续的。
六、其他事项
表1 暑期值班表
七月
|
周一上午(8:30-11:30)
|
周三上午(8:30-11:30)
|
八月
|
周一上午(8:30-11:30)
|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地址:厚德楼1012
联系电话:023-62768102
附:
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7号重庆市教育商务中心
联系电话:023-88517388;023-88517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