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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的通知

2021年10月26日 14:53  点击:[]

会计学院2021级全体研究生: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办法》(重工商大研〔2006〕30号)、《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指导教师条例)》(重工商大〔2021〕108号)等的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1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做如下安排。

1、师生互选时间

MPAcc教育中心网站已添加各学业指导教师简介,确保导师与研究生相互之间充分了解情况,自即日起至2021年11月5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里完成2021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11月5日下班前秘书在系统里导出本单位师生互选汇总表,研究生教育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提交到研究生院。

2、师生互选办法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指导教师条例)》(重工商大〔2021〕108号)和《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办法》(重工商大研〔2006〕30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实施2021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

研究生信息系统里操作程序为:学生勾选导师,导师不同意,学生重新勾选导师;学生勾选导师,导师同意后,秘书审核通过后生效,秘书审核不通过,学生重新勾选。 

3、导师指导人数规定

为充分发挥导师指导作用,调动导师的工作积极性,各培养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学生人数和导师人数比例,尽量均衡安排指导学生人数,让有上岗资格的导师都有机会指导研究生。

具有博士教授学历职称主持在研国家级课题且年龄57以下的导师,可适当多指导1-2位研究生,但当年指导研究生人数总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其中指导学术学位研究生总数不超过3人。

对于上一届指导的研究生就业情况不好的导师,可以适当减少其今年指导学生数量。

具体各导师指导名额详见附件3。

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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