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师生互选是把竞争机制引入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一项举措,是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措施,对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及研究生教育管理水平有重要促进作用。为保证师生互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办法(重工商大研〔2006〕30号)文件精神,特制订以下办法:
一、互选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
2.尊重师生双方意愿与学科点协调相结合的原则;
3.研究生理论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素质与导师研究方向和研究工作要求相匹配的原则。
二、互选流程
2019年9月10日,发布师生互选通知。
2019年9月10日-16日,学生填报志愿,每位同学可按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选两位导师进行填报,两个志愿栏为必填,不得为空或重复填写同一导师。纸质志愿表需经互选导师签字后交到明德楼2006姚老师处,师生互选志愿表见附件1。
2019年9月17日-9月18日,会计学院为师生互选中未选到导师的同学分配导师,以确保每个同学都有导师指导。第二志愿互选成功的同学,志愿表同样需要导师签字。
2019年9月19日,会计学院向所有导师发送各自所指导的学员名单,所有师生互选结果签字盖章后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互选范围
1.导师范围:各专业所有硕士生导师,见附件2。
每名导师当年指导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名(各导师当年指导学生总人数和可指导专硕人数情况见附件2)。
2.学生范围:会计学院2019年新招收研究生。
四、互选说明
1.师生互选工作由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组织进行。
2.会计学院收集本专业本年度拟指导研究生的所有导师的详细信息,包括导师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和研究特色,导师已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导师目前承担的科研项目和所能提供的研究条件等,并将导师简介挂到学院官网以供学生查询。
3.会计学院收集研究生填写的志愿表后分交导师,导师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选定学生并签字确认,由会计学院汇总形成“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结果登记表”报研究生院备案。
4.会计学院上报的“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结果登记表”中必须包含各学科专业的所有在籍研究生。如有特殊情况的,须附说明。
五、异议处理
对互选程序和互选的组织工作有异议的导师和同学,可向会计学院提出复议申请。
附件: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志愿表
附件2:2019年会计学院学业指导教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