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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相关 规章制度

重庆工商大学MPAcc教育中心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办法

2015年10月19日 21:32  点击:[]

   实行师生互选是把竞争机制引入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一项举措,是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措施,对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及研究生教育管理水平有重要促进作用。为保证师生互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办法(重工商大研〔200630号)文件精神,特制订以下办法

一、互选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

2.尊重师生双方意愿与学科点协调相结合的原则;

3.研究生理论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素质与导师研究方向和研究工作要求相匹配的原则。

二、互选时间

1.MPAcc教育中心在20151019日举行师生互选启动大会;

2.MPAcc学员于20151019-21日填报志愿,并上交各班班主任;

3.各班班主任于20151022日下午5点前将志愿表上交MPAcc教育中心;

4. 20151023-26MPAcc教育中心将志愿表分配给各指导教师,由其决定指导学生名单,并于20151026日下午5点前将经过导师确认签字的志愿表返回MPAcc教育中心;

5. 20151027MPAcc教育中心对未选上导师的学员分配指导教师;

6.20151028日由MPAcc教育中心将师生互选汇总表上交研究生院备案;

7.20151029-114MPAcc教育中心对师生互选情况进行公布。

三、互选范围

1.导师范围:各专业所有专、兼职硕士生导师。

每名导师当年指导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包括跨专业兼岗时在两个专业所带研究生总数,下同)不超过6名,新聘任导师第一年指导人数不能超过4名,校内院外导师不超过3名(各导师当年指导学生人数和可指导专硕人数情况见附件一)

2.学生范围:MPAcc教育中心2015年新招收研究生。

  四、互选程序

      1.师生互选工作由重庆工商大学MPAcc教育中心组织进行。

2.为促进师生双方相互了解,MPAcc教育中心入学前后应做好如下工作:

   (1)收集本专业本年度拟指导研究生的所有导师的详细信息,除各项常规信息外,应特别介绍导师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和研究特色,导师已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导师目前承担的科研项目和所能提供的研究条件等。并将导师简介(含电子版)于新生入学前一周汇总并将统一挂到MPAcc官网上以供学生查询。 

  (2)研究生新生入学后,MPAcc教育中心及时安排导师与研究生见面,召开见面会,师生双方各自介绍自己的情况,作为导师还必须介绍自己指导研究生的方法和对研究生学习的基本要求。 

  (3)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MPAcc教育中心尽可能地安排研究生参加院或专业范围内的与师生互选相关的各种学术性活动,如学术讨论会和报告会等;或安排研究生参观实验室,以便让研究生更详细地了解导师的科研工作和科研条件。 

2在师生之间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培养单位发放《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志愿表》(见附件二)。研究生应按次序填报2名导师和选择是否服从调剂。2个志愿栏为必填项,不得为空或重复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必须填同意,否则互选志愿表无效。

3培养单位收集研究生填写的志愿表后分交导师,导师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选定学生并签字确认,由培养单位汇总形成“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结果登记表”报研究生院备案。

4.如选择同一导师的学生人数超过导师指导名额限制,则由第一志愿导师选定学生后,再交第二志愿导师选择。两个志愿均未选好导师的,MPAcc中心根据学生填报志愿情况和导师情况进行统一分配,以确保每位学员都有导师指导。

5MPAcc教育中心上报的“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结果登记表”中必须包含各学科专业的所有在籍研究生。如有特殊情况的,须附说明。

五、异议处理

MPAcc教育中心对师生互选结果安排至少一周时间的公示,公示期内师生对互选程序和互选的组织工作有异议的,可向MPAcc教育中心提出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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